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濃縮時間對污泥濃縮效果、磷釋放及去除的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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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關(guān)鍵詞】 | 污泥濃縮 濃縮時間 含水率 磷釋放   |
【摘要】 | 針對城市污水廠剩余污泥濃縮過程中濃縮時間對濃縮效果、磷釋放及去除的影響進行試驗研究。結(jié)果表明: 對已建有重力濃縮池的城市污水處理廠且污水廠處理能力存有一定富余時,可適當延長濃縮池的污泥濃縮時間,這既可大大提高濃縮池出泥的含固率,又可大部保留污泥中的含磷量,且不會對污水廠除磷產(chǎn)生不良影響。 |
【部分正文預覽】 | 城市污水處理是通過排除剩余污泥的方式實現(xiàn)將污染物從污水處理系統(tǒng)中的最終去除,而剩余污泥的含水率高、體積大,不宜直接輸送和處置,需經(jīng)濃縮和脫水處理對污泥進行減容。目前,國內(nèi)城市污水廠常用的污泥濃縮脫水形式主要有兩種: 一是用一體化濃縮脫水機直接將污泥脫水,二是先采用濃縮池對污泥進行濃縮,然后再用脫水機對濃縮污泥進行脫水。根據(jù)GB 50014—2006 的規(guī)定: 當采用生物除磷工藝進行污水處理時不應(yīng)采用重力濃縮。但在該規(guī)范施行前,我國有較多的城市污水廠采用重力濃縮池,尤其在最初設(shè)計時未考慮生物除磷,后又在改擴建中增加了生物除磷工藝的老廠,在生產(chǎn)運行中若控制不好濃縮時間,不僅使污泥的脫水效率不高,而且還會產(chǎn)生二次釋磷現(xiàn)象。因此,有必要對城市污水廠剩余污泥濃縮過程中濃縮時間對濃縮效果、磷釋放及去除的影響進行研究,以獲得較好的污泥濃縮、脫水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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