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日本中水道做法的啟示,北京市將污水處理后回用于城市是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的,由于當時市區僅有高碑店和酒仙橋2座一級污水處理廠,污水再生利用首先在單棟建筑內實施,即利用建筑本身產生的污水或污染較小的洗滌水,經處理作為沖廁和庭院綠化等雜用水,一般稱這種污水再生利用方式為建筑中水設施,也稱“小中水系統”。中水系統已經應用二十多年,北京市中水設施建設運行狀況如何?下面是幾組相關數據和報道。資料1:1987年北京市在總結中水設施建設和管理經驗的基礎上,市政府制定并頒布了《北京市中水設施建設管理試行辦法》,該試行辦法規定在全市范圍內建筑面積2萬m2 以上的賓館、飯店和建筑面積3萬m2 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需配套建設中水設施。這一試行辦法進一步推動了中水設施的建設,2001年6月,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建設委員會、市政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關于加強中水設施建設管理的通告》,確定了建筑面積在5萬m2 以上,或可回收水量大于150m3/d的居住區和集中建筑區必須建設中水設施。到目前為止(2004年),已建成的中水設施約200多套,正常運行的有160多套,并且每年中水設施還在不斷新建[1]。資料2:2005年,北京市建成的建筑中水設施約400座,主要集中在賓館飯店、高校、居民小區和部分工業企業,規模一般在150~500m3/d。所有設施總日處理再生水約6萬m3。目前在建的還有100多座,主要是在居民小區。預計每年將新增建筑中水設施100座以上。2004年,全市利用中水3 000萬m3,其中市政中水2 400萬m3,主要用于東南郊工業和市政雜用,建筑中水600萬m3,主要用于沖廁等。2005年目標:利用中水9 000萬m3,其中市政中水7 000萬m3(4 000萬m3 用于市政雜用,3 000萬m3 用于河湖環境),自建建筑中水設施利用中水2 000萬m3。根據對已經建成投入使用的300多個中水設施和20多個使用市政中水的單位進行了解,凡是大型酒店、賓館等公共建筑建設的中水設施,有專業人員進行管理,有嚴格的管理制度,設備運行比較好,水質也有保證。但是居民小區大部分由小區物業自己管理,存在問題比較多[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