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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工業生產和城市建設的不斷發展,我國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量與日俱增,近年來廢水排放量每年以8 %的速度遞增,每年約有4 000 億m3 的污水直接排入江河湖泊,全球高達1 %的河流已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14 %以上的水體因污染嚴重而無法使用[1 ,2 ] 。有機物在分解過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氧,水體中有機污染物多時,會導致水體嚴重缺氧,造成水質污染,從而嚴重影響人民的生活和生產,造成的經濟損失非常巨大[3 ] 。因此對水體有機污染造成的損失進行定量計算是十分必要的,這不僅能夠預測污染造成的經濟損失,起到警示作用,還可為環境決策的制定提供依據,使其與國民核算系統掛鉤,有助于綠色GDP 的統計和計算[4 ,5 ] 。根據資料[6 ] ,我國目前已有的水污染損失計算主要是進行污染物的綜合損失計算,只計算了某一時刻某一濃度造成的損失,以此來代表該種污染物長期對環境的影響,但是計算時沒有考慮到有機污染物自身衰減過程中造成經濟損失的變化,因而所求結果容易夸大或縮小實際污染造成的損失。為了計算有機污染物在降解過程中對水資源造成的經濟損失,本文依據有機污染物的衰減方程和詹姆斯曾研究水污染造成的經濟損失與污染物濃度的關系[7] ,建立水質有機污染損失計量模型。根據此模型可計算出從污染物產生至其恢復到環境允許濃度期間對環境造成的經濟損失值。該模型的建立可為水質有機污染損失的計算提供一種更加貼近實際的計算方法,同時也為綠色GDP 的核算作出一定的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