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港地下污水處理廠建設實踐與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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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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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關鍵詞】 |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 GB18918-2002   |
【摘要】 | 把污水處理廠建于地下,結果表明,處理后出水的各項指標都能滿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的一級A標準,而且可以節省占地,滿足遠期污水處理量的需求。 |
【部分正文預覽】 | 近年來, 隨著新農村建設和城鄉供排水一體化進程的迅速推進, 圍繞水污染治理的建設步伐不斷加快。張家港市域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設已迫在眉睫, 張家港市金港地下污水處理廠是市域污水治理一期擴建工程中金港片區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選址時經多方案比較后由保稅區和金港鎮指定在張家港河與規劃香山路的北側, 占地4.8 公頃, 主要收集港區、南沙、后塍及新城區的生活污水。污水處理廠總規模為5 萬噸/日, 一期工程為2.5 萬噸/日。原設計為常規地上式污水處理廠,采用DE 型氧化溝+混凝沉淀過濾處理工藝, 設計出水水質達到國家一級A 排放標準。廠外配套建設污水提升泵站5 座, 同時敷設污水主管道24 公里。 在金港污水處理廠準備開工之際, 根據保稅區和金港鎮的最新規劃, 新建污水處理廠位置處于金港新城中的商業區內, 地上式污水處理廠建在其中對商業區周邊環境影響較大, 因此保稅區和金港鎮建議在選址不變的情況下, 將地上式污水處理廠建為全地下式污水處理廠, 在其上面覆蓋綠化以美化商業區的環境。
在此, 對金港地下污水處理廠的建設過程進行了回顧, 并對地下污水處理廠的節地特點做了詳細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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