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環境容量的測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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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4-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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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關鍵詞】 | 水資源估算 地水環境容量 水環境容量   |
【摘要】 | 提出了按照自產水資源估算各地水環境容量的方法,計算了不同設計流量下,陜西省兩種主要污染物COD,NH3-N的水環境容量。 |
【部分正文預覽】 | 水環境容量指設定河段滿足一定水質量要求的天然消納某種污染物的能力。水環境容量包括稀釋容量和自凈容量。 水環境容量是客觀存在的。因此, 它與現狀排放無關, 只與水量和自凈能力有關, 這樣就使水環境容量的計算問題得到了簡化。水環境容量是一種資源, 它也應該和使用功能無關。使用功能是人為的設定, 功能區的設定和水環境容量分配有關, 與水環境容量計算無關。這樣就可以使用統一的水質標準計算水環境容量, 既方便比較, 又堅持了公平和公正性, 也避免了有水資源而無水環境容量( 水質標準為I 類和II 類的水體) 的矛盾現象。設定功能引起的水環境容量的改變是對資源的重新分配。低功能區的高環境容量, 所多利用的環境容量等于高功能區環境容量的減少。按照公正性原則, 高功能區( 低容量區) 應當得到補償[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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