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正文預覽】 | 優控污染物的篩選是指從眾多有毒有害的污染物中篩選出在環境中出現幾率高、對周圍環境和人體健康危害較大,并具潛在環境威脅的化學物質,以達到優先控制的目的[1].關于優控污染物的篩選,美國已建立一套完整的篩選方法,有毒物質與疾病登記署(ATSDR)在1991 年建立了國家優先名單(NPL)所列地點的有毒物質環境釋放與健康效應數據庫,在此基礎上以有效候選區污染物的出現頻率、毒性和人群暴露潛勢為指標,并根據總得分的多少排序[2].1997 年又提出了化學危害評估管理策略(CHEMS-1)[3].歐盟采用風險排序法[4]、化合物危險鑒定與評估工具(CHIAT)方案篩選優先污染物[5].我國對于優控污染物的篩選研究起步較晚,王維國等[6]設計了優控污染物篩選的評分體系,探討系統中各項參數分值的設置.目前國內外提出并應用較多的篩選方法有模糊數學法[7-8]、潛在危害指數法[9]、密切值法[10]、Hasse 圖解法[11]、綜合評分法[12]、風險得分法[13]等,但目前多用于有機物的篩選,對人體危害較大的重金屬研究不多[14-15],綜合比較各種篩選方法,潛在危害指數法與綜合評分法比較成熟、簡便,應用較多.本文應用潛在危害指數與綜合評分兩種方法對農村飲用水源中測定出的污染物進行排序,篩選優控污染物,旨在為地方飲用水源的保護提供管理依據和技術支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