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政府日前批轉省發改委《關于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將以更大的勇氣、智慧和韌性推進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
山東省指出,按照中央部署,合理調整消費稅征收范圍和稅率,將部分嚴重污染環境、過度消耗資源的產品等納入征稅范圍;開展深化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試點;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推進電價改革;規范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促進可再生能源項目健康、合理、有序發展;加大落實懲罰性電價和差別電價政策實施力度;加快建設現代海洋產業和高效生態產業體系。
山東省要求,圍繞不斷改善民生深化改革,建立健全最嚴格的環境監管制度和規范科學的生態補償制度;建立區域間環境治理聯動和合作機制;完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追究制度和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制定加強大氣、水、農村(土壤)污染防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深入推進排污權交易試點;把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研究建立體現生態文明要求的考核辦法和獎懲機制;不斷拓寬公眾參與環保的渠道,積極探索建立政府與公眾良性互動的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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