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風險評價與安全評價危險源辨識的異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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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關鍵詞】 | 危險源理論 機理模型 環境風險評價   |
【摘要】 | 本文依據危險源理論,分析了這兩類評價的危險源分類、事故致因機理模型以及危險源與兩類評價的關聯,并從危險源辨識的目的、內容、程序、方法等方面對比了ERA與SA各自的特點,提出了進一步完善環境風險評價的思路和方法。 |
【部分正文預覽】 | 根據相關環保法律法規u ]和安全法律法規[43的要求,對同時具有重大環境危害和安全危險的工程建設項目必須進行環境風險評價和安全評價。但是,目前一些建設項目的環境風險評價報告和安評報告內容重復較多,各自的側重點不明確,評價人員往往將兩種評價的危險源識別混淆,導致評價方法和結論也幾近雷同,甚至出現互搬互抄。追溯其根源,主要是評價人員對兩種評價的區別和聯系不甚明確,尤其是對在我國發展相對較晚的環境風險評價尚缺乏全面深入的理解。而危險源辨識是環境風險評價和安全評價的基礎,是評價的首要環節,危險源辨識的正確與否,往往決定了評價結論的可靠程度。因此,對兩種評價的危險源辨識、異同性的對比等研究無疑具有一定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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