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1 年中國環境狀況公報顯示[1],我國十大水系469 個國控監測斷面中,Ⅰ ~ Ⅲ類、Ⅳ ~ Ⅴ類和劣Ⅴ類水質斷面比例分別為61. 0%、25. 3% 和13. 7%; 26 個國控重點湖泊( 水庫) 中,Ⅰ ~ Ⅲ類、Ⅳ ~Ⅴ類和劣Ⅴ類水質的湖泊( 水庫) 比例分別為42. 3%、50. 0%和7. 7%。其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和化學需氧量( 總氮不參與水質評價) 。截至2011 年底,全國設市、縣累計建成城鎮污水處理廠3 135 座,污水處理能力達到1. 36 億m3 /d,在建城鎮污水處理項目達1 360 個,總設計能力約2 900 萬m3 /d, 2011 年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廠累計處理污水393. 13 億m3 /d,平均運行負荷率達到79. 45%[2]!“十二五”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提出“到2015 年,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85% ( 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城區實現污水全部收集和處理,地級市為85% ,縣級市為70% ) ,縣城污水處理率平均達到70% ,建制鎮污水處理率平均達到30% ,
同時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再生水利用率達到15% 以上”的目標。上述數據表明,雖然近年我國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與污水處理能力不斷提高,但水環境污染現狀與面臨的形勢仍相當嚴峻,因此,城鎮污水處理能力特別是污水脫氮除磷能力有待于進一步提高。目前,我國現有的城鎮污水生物脫氮除磷技術普遍存在脫氮除磷效率低、運行穩定性差以及低溫硝化限制性瓶頸問題[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