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招標標底的編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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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關鍵詞】 | 水利水電工程 編制 評標辦法   |
【摘要】 |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招標標底是招標人對工程投資的預測價格, 是選擇中標人的重要參考依據。編制標底需注意研究評標辦法, 確定施工組織設計、研究工程單價, 多方面分析標底合理性等。 |
【部分正文預覽】 | 目前,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活動遵循的法規是2003 年5 月1 日起施行的《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 其中有關標底的規定有: “招標人可根據項目特點決定是否編制標底”, “招標人設有標底的, 標底在評標中應當作為參考, 但不得作為評標的唯一依據。”一般認為, 標底是招標人對工程投資的預測價格。招標人通過編制標底做到對工程造價心中有數, 避免盲目決策。標底是評議投標報價的尺度, 是選擇適合本工程建設中標人的重要參考依據。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普遍設有標底,一般在招標文件或評標辦法中對標底使用做出規定,有的規定標底作為投標報價的上限, 有的規定標底參與復合標底的計算。標底由招標人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編制。作為參加過多個項目標底編制的工程造價人員, 筆者在此提出幾點體會供大家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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