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城市化的快速發展使不透水地面面積迅速增長, 雨水徑流量也隨之增加, 由于降水淋洗大氣污染物及其對地表污染物的沖刷, 其污染威脅不能再被忽視。雨水徑流有明顯的初期沖刷作用, 污染物集中在初期的數毫米雨量中, 因此, 控制初期雨水成為雨水利用系統和城市徑流污染控制的一項主要舉措。初雨棄流裝置主要有優先流法棄流池、切換式或小管棄流井、旋流分離式初雨棄流設備、自動翻板式初雨分離器等多種型式。棄除初雨的徑流建議采用物化方法進行處理, 宜采用篩網格柵、混凝沉淀及過濾等工藝。 |
【部分正文預覽】 | 城市雨水用途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生活雜用( 如沖洗廁所、洗衣洗車、消防用水等) , 市政雜用( 如綠地灌溉、構造水景觀等) , 地下水回灌等。不同的回用用途應滿足相應的水質標準, 針對雨水的特點, 也有其特殊的使用要求。沖洗廁所對雨水水質要求: 從使用價值觀點看,沖洗廁所的雨水只要看上去干凈, 無不良氣味即能滿足使用要求。雨水中的重金屬和鹽類沖廁使用影響關系不大。洗衣用雨水水質要求: 洗衣用水應能保證良好的洗滌效果, 不應在衣物上留下任何會影響外觀和人體健康的物質, 例如會引起皮膚過敏的物質。由于雨水有硬度水的優點, 就此而言它比源自地下水、地表水的城市給水系統的飲用水水質更適合衣物清洗, 如此可減少洗衣時洗衣劑的用量, 也可不再用織物柔軟劑。但是冶金廠附近的雨水中含有鐵和鎂, 若用于洗衣會使衣物發黃, 公路附近的雨水含有害健康的芳香烴物質, 當這類有害物含量高時也不適合洗衣, 若雨水中落入很多鳥獸糞, 會造成細菌污染, 同樣不能使用。灌溉用雨水水質要求: 目前對觀賞植物澆灌用水無特殊水質要求, 對于農作物澆灌用水水質應防止芳香烴類物質及重金屬物質在植物中聚積, 通過生物鏈進入人體, 而城市綠化使用雨水應是較佳選擇。總體來說, 沖廁、洗衣、洗車、灌溉等市政與生活雜用應符合《生活雜用水水質標準》( CJ 25.1 - 89) 。回用于景觀用水水質應符合《景觀娛樂用水水質標準》(GB12941- 91) 。食用作物、蔬菜澆灌用水還應符合《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 85) 要求。雨水用于空調系統冷卻水、采暖系統補水等其他用途時, 其水質應達到《空調用水及冷卻水水質標準》(DB131/T143- 9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