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正文預覽】 | 1 工程概況及場地巖土工程條件
1. 1 工程概況
惠州市自來水總公司江北水廠設計總規模為60 萬m3 / d ,首期20 萬m3 / d 已投產, 二期20 萬m3 / d 擴建工程于2006 年10 月底動工建設。該工程的主體構筑物包括配水池、絮凝沉淀池、恒速濾池、清水池。由于絮凝沉淀池一部分、恒速濾池全部(見圖1) 處于人工魚塘位置,屬軟土地基,且構筑物的基礎設計標高與滿足要求的持力層標高高差達5~6 m ,不能滿足地基基礎設計的要求,因此必須對地基進行換填加固處。根據設計要求,處理后的地基承載力特征值f ak 不得低于150 kPa 。
圖1 強夯加固平面示意
1. 2 場地巖土工程條件
根據工程地質勘察報告,該場地的主要巖石土層為:
(1) 人工填土層:A 素填土,該土層堆填時間為5~6 a ,厚度為1. 8~5. 6 m。
(2) 第四系沖積土層:B21 粉質粘土層厚0. 5~3. 4 m ,B22 粘土層厚1. 4~7. 8 m ,B23 淤泥質粉質粘土層厚2. 4~6. 5 m ,B24 中砂層厚4 m。
(3) 第四系殘積土層:C 粉土層厚度變化大,厚1. 2~9. 5 m。
(4) 基巖及其風化層:D 強風化含礫砂巖揭露厚度為3. 5~15 m。該場地地下水類型主要為儲存于人工填土中的上層滯水及儲存于中砂層中的孔隙潛水,基巖裂隙水貧乏。
2 確定地基處理方案
根據工程地質勘察報告中提供的巖土承載力特征值、土的狀態及壓縮模量等參數,對地基處理換填墊層法及強夯法兩種方案進行了比較。
(1) 換填墊層法。該方法適用于淺層軟土地基及不均勻地基的處理,換土墊層材料可采用砂、砂石、灰土等,但厚度不宜大于3 m。采用灰土換填材料,土料選用粉質粘土,石灰選用新鮮消石灰,兩者體積比按3 ∶7 計。本工程的換填墊層預算造價大約為200 萬元,造價較高。
(2) 強夯法。強夯法適用于淺層軟土地基的處理,工期短,施工工藝及檢測方法相對簡單,有利于總體工程施工的組織安排。本工程強夯處理的預算造價大約為135 萬元,相對換填墊層法造價較低。滿足設計要求的同時,應選擇能保證工期而且施工費用和造價最小的方案,故采用強夯法對地基進行加固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