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十項措施的通知》的要求,承德市積極落實好所得稅優惠政策,企業從事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所得,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項目所得,實行3年免征、3年減半征收的優惠政策。對節能環保產業發展也提出用地優先、財政資金扶持等舉措。
除此之外,《十項措施》明確,企業購置并實際使用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等專用設備,其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為落實好增值稅優惠政策,對通過資源綜合利用認定,企業銷售自產生產原料中摻兌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產品,摻兌建(構)筑廢棄物廢渣、煤矸石比重不低于90%的建筑砂石骨料免征增值稅;企業銷售自產的利用余熱、余壓或以垃圾為燃料生產的電力或者熱力,實行增值稅即征即返政策;企業銷售自產燃煤電廠及工業企業煙氣脫硫生產的副產品,部分新型墻體材料產品,實行增值稅即征即返50%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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