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訊,記者從山西省環境監察總隊了解到,去年全年山西省共征收排污費15億多元,“十一五”期間累計征收排污費總額突破100億元,連續五年征收總額位居全國前列。
2010年排污收費年度快報顯示,去年全年排污收費額度總體上比上年下降了0.07%,集中表現在焦炭生產排污費方面,共征收7.2億元,降幅15%。但是,除了焦炭生產排污費,其他排污費額度增幅明顯,完成8.3億元,較去年同期增長19%。省環保廳相關負責人解釋,其他排污費之所以出現上揚,主要是歷史欠賬太多,而去年全年他們不僅加大了對應征未征、少征漏征等歷史遺留問題的稽查力度,還拓寬了排污費的征收面,組織開展了建筑施工揚塵排污費和煤炭發運站煤塵排污費征收,這兩項收費措施成為推動我省一般排污費大幅增長的主要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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