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全國已經建好的1400多座污水廠為啥竟有一半在“曬太陽”?肯定無疑的是“三個沒跟上”。
首先,污水廠的后續配套沒跟上。一個污水處理系統起碼有三個“重要環節”,“第一節”是要花大筆資金建一座污水處理廠;“第二節”是建設與之相配套的污水管網系統;“第三節”是要有一套與之相匹配的污水處理費征收體系。如果其中任何一個環節斷裂,都會導致“曬太陽”。特別是“第三節”,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過低,污水處理廠“入不敷出”;標準過高,弱勢群體負擔不起,這就看地方財政愿不愿意對其作出適當補貼。可以肯定地說,一半污水處理廠在“曬太陽”,不是“第二節”,就是“第三節”出了故障。
其二,項目跟蹤監督沒跟上。當初,國家相關部門批準建起的這1400座污水處理廠,從目前來看,并沒有一套有效的跟蹤監督體系在“一直跟蹤”;而這種“沒有”,一方面,是國家相關部門“一批了之”,沒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監管手段;另一方面,是沒有調動社會公眾輿論監督的積極性。
其三,責任追究沒跟上。不說是“打了水漂”,起碼是國家數百億元的投資閑在那兒“曬太陽”,這不僅有個“巨大浪費”,更有個“環境污染”。可是造成了如此嚴重的“浪費+污染”,從來沒聽說為此監察部門處罰了哪個地方政府,也沒聽說處罰了哪位政府官員。說一句套話,這叫“ 不曬太陽白不曬太陽,曬太陽白曬太陽”。
吃一塹長一智。全國現有1400多座污水處理廠一半在“曬太陽”的老毛病的病原所在“三個沒跟上”,這次為應對金融危機而擴大內需還將再建一大批污水處理廠,如果能變“三個沒跟上”為“三個都跟上”,那么再新批污水處理廠項目將不再“曬太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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