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發改委近日出臺了甘肅省《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的實施辦法》,今后,將允許非公有制經濟參與投資、建設與運營城鎮供水、供熱、供氣、污水和垃圾處理等領域,也允許非公企業投資社會事業領域。 《意見》規定,對完成清產核資的供水、供熱、污水垃圾處理等城鎮基礎設施,鼓勵非公有制企業投標受讓部分或全部產權和經營權;對擬建的城鎮基礎設施項目,在項目完成前期工作后,允許非公企業參加公開競標。
對已獲國家、省名牌產品稱號的產品,優先列入技術改造、技術創新和新產品開發計劃。鼓勵非公有制經濟在現代物流、金融保險、信息服務等領域的發展。 鼓勵和引導非公企業進入除義務教育之外的教育領域;鼓勵非公企業投資創辦醫療機構、建設經營體育場館、開發旅游景點、參與公有制社會事業單位的改組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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