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賓館飯店業清潔生產的一般要求。本標準將賓館飯店業清潔生產標準指標分成四類,即裝備要求、資源能源利用指標、污染物生產指標和環境管理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賓館飯店企業的清潔生產審核、清潔生產潛力與機會的判斷,以及清潔生產績效評定和清潔生產績效公告制度,也適用于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證管理等環境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