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水污染控制是一項長期、復雜和艱巨的系統工程,需要通過水污染治理和水環境管理兩個技術手段共同完成。建立先進的水污染治理技術和科學的水環境管理體系,對建設生態文明、實現科學發展具有重大的戰略意義。多年來世界上許多國家和地區通過水污染治理和管理技術的創新和突破,成功地解決發展中曾經面臨的水污染問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美國根據1972 年頒布實施的《清潔水法》,在流域水環境管理方面開展水生態分區、水環境基準、容量總量控制等措施,以水生態系統完整性保護為目標,實施流域日最大負荷分配(TMDL),對不同流域進行區域性管理;在水污染治理方面,實行了嚴格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與削減技術,如最佳實際控制技術(BPT)、最佳常規污染物控制技術(BCT)、最佳經濟可行技術(BAT)以及農業面源污染的最佳管理措施(BMPs)等,極大地推動治理技術創新,形成了水污染治理技術體系,保障了流域的水質保持或改善。歐盟在2000 年頒布了《歐盟水政策管理框架》,提出要以水生態系統健康保護為基礎的流域綜合管理模式,要求根據水體類型確定水體的參考條件,根據參考條件評價水體生態狀況,確定生態保護和恢復目標,實施淡水生態系統綜合管理。我國流域污染控制已經歷了30多年的發展歷史,雖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仍未建立起現代的水環境管理技術體系,行業缺乏污染控制的最佳技術,難以滿足我國未來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發展的管理需求。因此,我國急需建立一套完整的技術體系,用以解決中國的流域水污染治理和管理問題,而建立水污染治理技術和水環境管理技術兩個體系則是關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