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工業污染場地土地流轉環境安全監管政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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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6-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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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關鍵詞】 | 工業場地土壤污染 環境安全監管   |
【摘要】 | 工業場地土壤污染具有長期性、隱蔽性和累積性等特點,其成因復雜、類型多樣化,包含有機污染、無機污染或者兩者兼有的復合型污染。因此,工業遺留場地的環境安全監管已成為實現城市可持續發展亟待解決的重要課題之一。 |
【部分正文預覽】 | 工業場地土壤污染具有長期性、隱蔽性和累積性等特點,其成因復雜、類型多樣化,包含有機污染、無機污染或者兩者兼有的復合型污染。近年來,重金屬污染場地、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場地成為處理熱點和難點。同時,土壤污染還伴生地下水污染,夾雜大氣污染,使得土壤污染實際為土壤、地下水、大氣三種要素兼而有之的環境問題。再者,工業場地土壤污染向農業用地蔓延的趨勢加速,使得有害物質通過食物鏈進入人體,引發各種疾病。因此,工業遺留場地的環境安全監管已成為實現城市可持續發展亟待解決的重要課題之一。缺乏專門針對場地污染防治的系統性的、操作性強的法律法規。國家從“十一五”期間就啟動了《土壤污染防治法》立法研究,卻遲遲未能出臺,這也從某種程度上說明我國在這方面的基礎薄弱和先天不足。同時,場地污染的潛在性和隱蔽性,導致公眾對其危害難以直觀感受,因此在場地污染防治的觀念意識方面也有待加強。工業企業土地流轉涉及多個行政部門,國家文件中雖然提出土地流轉環境管理的原則性要求,但仍缺少操作層面的指導意見,職能部門間利益的權衡和博弈、分工與協調等問題尚不明確,也使得理順工作機制還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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