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環境治理措施的階段性演變:工業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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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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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關鍵詞】 | 環境保護 工業污染治理 比較研究   |
【摘要】 | 社會不斷進步的終極目的是為了人類的不斷發展, 在發展的過程中, 我們渴望一個適宜的生活環境, 生態環境遭受破壞之后, 置身于其中的人類的處境也不難想象。 |
【部分正文預覽】 | 社會不斷進步的終極目的是為了人類的不斷發展, 在發展的過程中, 我們渴望一個適宜的生活環境, 生態環境遭受破壞之后, 置身于其中的人類的處境也不難想象。環境是一個公共產品, 因此承擔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的首要主體只能是國家, 國家從管理角度入手, 通過立法、管理體制設置、經濟措施以及國家政策的運用, 保障生態系統的安全與發展, 這是國家的環境責任———我們能從美、日、英國生態環境保護的立法進程中感知國家在生態保護中的巨大作用。同時, 環境保護理念的變化也促使國家政策、機構組成因之變動。本文通過對上述三國對行業污染治理的相關機制入手, 分析三國在對工業污染治理方面的環境管理保護體制的演變過程,查找其理念、立法變動背景及效果, 指出這些措施對我國環境保護現狀的啟示, 并期望推動我國生態環境保護的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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