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炷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5749-2006)將于2007年7月1日實施,新標準規定指標由原標準(GB5749-85)的35項增加至106項,大幅度提高我國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指標數量,這對供水企業的生產運營、水質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濁度是其中最重要的感官性指標,隨著濁度的降低,水中微生物和其他顆粒物質隨之降低,揮發性和半揮發性的有機物致突變活性也有所下降,氯消毒難以滅活的隱孢子蟲和賈第鞭毛蟲主要也是靠降低濁度來去除,所以在新標準中,濁度的限值有較大的修訂,由3 NTU 降至1NTU,即供水企業通過輸配水管網送至各家各戶的水龍頭的出水的濁度必須低于1NTU。這樣,考慮配水管網腐蝕沉積的銹垢、二次供水二次污染等不利因素對水質濁度的影響,水廠出廠水的濁度還應更低。
在水廠的生產過程中濁度有三個階段是必須加以控制的:第一是沉淀池的沉后水濁度,第二是濾池的濾后水濁度,第三是出廠水濁度。根據運行實際情況可以知道,沉淀處理是凈水工藝中去除濁度的關鍵環節,沉淀池負擔著原水中80-90%的懸浮物、膠體的去除任務。沉后水濁度和濾后水濁度呈正相關關聯,濾后水濁度與出廠水濁度相近,沉后水濁度高、濾后水濁度也高、出廠水濁度必然也高。因此必須降低沉后水濁度,將此作為水廠生產控制指標的關鍵質量控制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