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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污水處理廠深度處理出水的再利用是開源節流、改善生態環境、解決城市缺水的有效途徑之一,是實施循環經濟、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戰略的重要措施[1 ] 。近20 年來,隨著經濟和城市化的快速發展,北京市面臨著日益嚴重的水污染和水資源短缺問題,開發城市污水資源作為城市第二水源,對實現北京市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緩解北京市面臨的21世紀城市發展和資源短缺的矛盾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高碑店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及再生利用工程是實現這一水資源利用戰略的重要步驟之一。
1 項目的背景及意義
2006 年北京市污水排放量12. 9 億m3 ,污水處理量9. 6 億m3 ,再生利用3. 6 億m3 。污水處理廠尾水大部分是直接排入下游河道,沒有得到有效利用,即使已經利用的3. 6 億m3 再生水,絕大部分也未經深度處理,屬于二級處理直接回用,不能作為工業用水、河湖景觀用水、城市雜用水的替代水源,城市污水處理廠尾水中氮磷營養物質和色度、臭味等制約了污水再生利用的范圍和推廣。北京市的污水再生利用面臨氮磷營養物質和色度、臭味等問題。2002 年國家實施《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18918 —2002) ,北京市大部分污水處理廠的設計在2002 年以前完成,其尾水水質達不到新標準中對氮磷的去除要求,不能作為北京市科技計劃項目(D07050601500701/ 2/ 3) ;北京城市污水處理及再生水質提高關鍵技術研究及工程示范。再生水的合格水源,污水處理廠急需進行技術改造。另一方面,再生水的水質與不同用戶的需求尚存在一定的差距,目前的再生水水質(主要是有機物、氮和磷等多項指標) 既不能滿足工業用戶的要求,也不能滿足景觀利用的要求(見表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