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排水( 雨水) 防澇綜合規劃編制若干問題探討 |
文件大小:格式:發布時間:2019-09-29瀏覽次數:次
【中文關鍵詞】 | 排水防澇綜合規劃 低影響開發 系統構建 大排水系統 徑流污染   |
【摘要】 | 近年來,城市內澇問題日趨嚴重,按照國辦發23 號文件的要求,各城市需于2014 年6 月30 日之前編制提交當地城市排水( 雨水) 防澇綜合規劃( 以下簡稱“綜合規劃”) 。 |
【全部正文】 | 近年來,城市內澇問題日趨嚴重,按照國辦發23 號文件的要求,各城市需于2014 年6 月30 日之前編制提交當地城市排水( 雨水) 防澇綜合規劃( 以下簡稱“綜合規劃”) ,力爭用10 年左右的時間建設完成較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系。因此,該綜合規劃對各地后續開展排水防澇工程建設具有極其重大的意義。但與以往傳統的排水規劃不同,綜合規劃不僅涉及不少新的理念、方法和更高的標準要求,還涉及極其復雜的多個子系統及其銜接關系,要求各城市在不足一年的時間內完成,必將面臨如下諸多問題,如何解決這些問題,保證綜合規劃的科學性、合理性,推動和保障規劃的有效落實等,都值得業內認真思考和討論。 |
|
| ||||||||||||||
|
|||||||||||||||
|
|||||||||||||||
|
|||||||||||||||
【打印本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