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區“水量調查成果表”計算方法探討 |
文件大小:0.09MB格式:pdf發布時間:2014-06-13瀏覽次數:次
【中文關鍵詞】 | 水量調查成果表 天然徑流量   |
【摘要】 | 本文提出了適合平原區使用的計算“水量調查成果表”的新方法,該法首先計算天然徑流量,最后計算“灌溉還原水量”與“其他水量(回歸水等)”項,在山東省魯北平原區使用十幾年,效果良好。 |
【部分正文預覽】 | 按照《水文資料整編規范》B.5.0.2 要求,“水量調查成果表”應按順序填制“水庫堰閘蓄水變量”、“灌溉還原水量”、“工業生活還原水量”、“跨流域引水量”和“其他水量(回歸水等)”, 各項水量之總和求出“調節總水量”欄。平原區修建了大量的引水、蓄水工程, 對地表水資源進行了人工調節利用。如黃河下游沿岸的平原區, 由于大量發展引黃灌溉, 形成了河道串通、主客水混合、水系復雜、流域界限難分的狀況, 斷面徑流量已不是斷面以上流域產生的天然徑流量。“灌溉還原水量”、和“其他水量(回歸水等)”也難以計算。為此, 本文提出了適合平原區使用的“水量調查成果表”填制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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