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后評估實踐與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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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關鍵詞】 | 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 水資源論證 取水許可監督管理   |
【摘要】 | 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后評估是推進水資源論證規范化管理和取水許可監督管理的必然需要,結合實際工作經驗,提出了后評估工作的內容與框架,應用實例,分析了后評估工作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相關建議。 |
【部分正文預覽】 | 2002年,水利部和國家計委發布《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管理辦法》(水利部、國家計委15號令)以來,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工作全面展開,它是深化取水許可制度的需要,是水行政主管部門加強宏觀調控、科學管理的必然要求。水資源論證制度的開展,為落實水資源管理“三條紅線”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然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也存在一定的問題,即法規體系不完備,技術基礎不扎實,規劃水資源論證尚未全面啟動,監督管理不夠嚴格等。根據實踐經驗,建設項目竣工投產后,水資源論證結果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尤其需要加強,需要結合取水許可審批、竣工驗收和取水許可監督管理等工作,對論證報告書提出的各項措施落實情況、論證報告書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因此,開展水資源論證后評估工作十分必要。
通過開展水資源論證后評估工作,可強化企業水資源節約與保護意識;全面落實水資源論證制度,查找水資源論證報告書編制、審查、審批及取水許可審批、發證和監督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對于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進一步落實水資源論證對建設項目取水、用水、退水的各項要求,完善水資源論證審查制度與實踐的統一,促進水資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本文結合水資源論證后評估工作的實際,分析了后評估工作的內容和框架,并結合實例分析了后評估工作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關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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