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 50084— 2001,2005年版,以下簡稱“噴規”)中規定,系統設 計流量應計算最不利點處作用面積內各噴頭節點流 量并按同時噴水的總流量確定。因此,最不利點處 作用面積內的噴頭數量及其變化將直接并最終影響 水泵參數的選擇。 一棟建筑特別是大型復雜的商業建筑,在初次 設計安裝時,其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大都是按照較大 的噴頭布置間距設計,并以此計算選擇水泵參數、管 道規格及管路配件。但二次裝飾時,大空間可能被 分割成若干較小的空間,吊頂可能變得錯綜復雜,從而使作用面積內布置的噴頭數量遠遠超過原有設 計。二次裝飾則往往只注重調整及增加系統末端的 噴頭,以滿足建筑吊頂布置的要求,而忽略對系統供 水能力的校核。對于局部空間的多次裝飾,即使復 核出了系統供水能力的不足,也很難對原有水泵和 主要管路等進行改造。另外二次裝飾設計也可能不 再是原設計人員,這樣更可能忽略對系統供水能力的 復核。還有就是改裝加設網格、柵板類通透性吊頂的 場所,這時系統本應按“噴規”5.0.1條規定的標準噴 水強度值的1.3倍來復核系統的供水能力,但實際工 程中可能只簡單地將噴頭布置間距縮小,主觀認為這 樣就能加大噴水強度,可這樣做存在極大隱患,雖然噴頭布置的密度夠了,但系統卻無法提供足夠的水 量和壓力。總的來說,二次裝飾不可避免地會影響 到系統的供水能力,如果最不利點處作用面積內的 噴頭數量增加過多,將可能造成原有供水系統的流 量及壓力嚴重不足,而且這種狀況在日常的維護檢 測中根本發現不了。因此在初次設計安裝選擇水泵 參數時不應忽略二次裝飾可能出現的問題,并應結 合選擇的管道規格及管路配件等綜合考慮,下面舉 例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