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礦山生態環境治理中礦地整治的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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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5-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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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關鍵詞】 | 礦山 土地資源緊缺   |
【摘要】 | 大力推進礦山生態環境治理特別是礦地整治, 是貫徹落實省委提出的“戰略” , 為浙江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資源保障的措施之一, 也是開發土地后備資源解決我省土地資源緊缺的重要途徑。 |
【部分正文預覽】 | 加強礦山生態環境治理是促進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和生態保護相協調的必然要求, 也是浙江生態省建設的重要內容。我省自1999 年編制和實施《浙江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以來, 全省各類礦山總量按照“禁采區關停、限采區收縮、開采區集聚”的原則, 已從原有的136 20 個, 至去年底已壓縮到4 8 2 4個, 礦業結構調整取得了明顯成效。同時, 在開展礦山生態環境治理, 實施“百礦示范、千礦整治” 工, 積極探索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和廢棄礦山礦地整治的新路子方面, 邁出了可喜的一步。但由于歷史的原因, 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和廢棄礦山礦地的整治任務仍然十分繁重。據統計到去年底全省已關停的礦山有8 7 9 6個, 其中急需治理的礦山13 3 6個, 需整治礦地面積有6.7萬畝。大力推進礦山生態環境治理特別是礦地整治, 是貫徹落實省委提出的“戰略” , 為浙江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資源保障的措施之一, 也是開發土地后備資源解決我省土地資源緊缺的重要途徑。為此, 我協會根據省國土資源廳( 以下簡稱省廳) 領導的要求, 于去年1 月開始, 開展了“礦山生態環境治理中礦地整治為內容的調研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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