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榕市市政招2010049
招標代理:福建?華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業主單位:福州市水環境建設開發公司
報名截止:2010-05-11
所屬地區:福建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福州市浮村污水處理廠廠外管網工程監理已由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榕發改基建[2010]82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福州市水環境建設開發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招標人為福州市水環境建設開發公司,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華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勘察、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
2.1招標范圍為:勘察及管網、泵站等工程施工和保修階段全過程監理;
2.2建設規模:新店新區規劃總用地面積約25.46KM2,污水處理廠近期處理規模為5萬m3/d,遠期處理規模為10萬m3/d,污水管網按遠期10萬m3/d規模一次規劃設計。廠外管網工程總長約91.348KM(含12.8KM接戶管),污水中途提升泵站1座,規模2.0萬m3/d,占地約1000m2;
2.3工程造價約10200萬元,資金來源和落實情況:自籌,資金已落實;
2.4施工現場狀況及周邊環境:已具備施工條件;
2.5工程建設地點為:福州市新店新區;
2.6監理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到工程質量缺陷期滿;
2.7質量控制目標: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8本項目施工監理服務收費按照《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發改價格[2007]670號)下浮20%,施工監理服務收費:人民幣177.68萬元。
3、投標人資格及審查辦法
3.1投標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法人營業執照經上一年檢年度年檢合格;
3.2投標人應具有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級(或以上)監理企業資質證書;
3.3注冊地在福州市行政區外的投標人應根據榕建筑[2007]110號文件規定在榕登記備案;
3.4投標人不屬于《關于建立福建省建設市場法人和自然人違法違規檔案制度試行辦法》中從業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5投標人不屬于《福州市建筑市場主體不良行為認定及處理辦法(試行)》中從業限制的當事人;
3.6投標人沒有因違法違規被限制參加相應項目投標;
3.7擬派本工程總監理工程師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或給排水專業)福建省監理工程證書或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其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上的工作單位應與投標人單位名稱一致,并應經上一年檢年度年檢合格,且目前無擔任其它在建工程項目總監或專業監理工程師;注冊地在福州市行政區外的投標人,其擬擔任本工程的總監理工程師應從本企業登記備案的在榕工程技術、經濟管理人員和執業資格人員中選擇;
3.8投標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按照招標文件有關規定提供人民幣3萬元的投標保證金;
3.9本工程對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詳見招標文件中的資格審查文件,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投標人可派代表從福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華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處獲取招標文件和相關資料,時間為2010年4月15日至2010年4月21日,每天上午8:30時至11:30時,下午2:30時至5:00時(公休日、節假日除外,以北京時間為準,余同)。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時采取無記名方式。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為人民幣100元,圖紙每套售價為人民幣900元,標書售出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10年5月11日上午9時00分,地點為福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項目開標室(地址:福州市金雞山隧道口北側)。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6、本工程評標辦法:采用隨機抽取法。
7、聯系方式
招標人:福州市水環境建設開發公司
辦公地址:福州市東街104號五層
郵政編碼:350001
電話:0591-87886135
傳真或電子郵件:0591-83830880
聯系人:宋工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華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福州市省府路1號金皇大廈10層
郵政編碼:350001
電話:0591-83190072
傳真或電子郵件:0591-83190065
聯系人:于小燕
信息來源
中國招標采購導航網
http://www.chinainfoseek.com/?k=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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