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團風縣建設局的團風縣城區污水處理廠區填土工程,已由團風縣人民政府批準。招標人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完成了進行工程施工招標前的所有批準、登記、備案等手續,基本具備進行招標的條件。現決定對該項目的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定承包人。
2、本次招標工程項目的概況如下:
(1)本次招標項目填土方量約為12萬立方米。
(2)招標范圍:施工圖紙及招標文件涵蓋范圍。
(3)本工程施工地點為團風鎮臨江鋪村。
(4)開工日期:2009年1月20日,工期為36日歷天。
(5)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3、參加本次報名的投標申請人必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或含土石方專業施工的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的施工隊伍。同時,具有“團風招標采購網”網員資格。
4、投標申請人請攜帶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團風招標采購網”網員資格證明到團風縣得勝大道航運大樓一樓(湖北正德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團風辦事處)代理機構處報名。
5、報名時間為2009年1月6日至2009年1月10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4:30(節假日不休)。
6、報名截止時間:2009年1月10日下午4:30。
7、報名及資料費為200.00元人民幣(不退)。
8、資格預審申請書必須經密封后,在北京時間2009年1月11日上午9:00時前送至招標人(遞交地點:團風縣綜合招投標中心四樓交易大廳)。申請書封皮上應清楚地注明“團風縣城區污水處理廠區填土工程施工投標資格預審申請書”字樣。
9、遲到的申請書(以申請書送達招標人的時間為準)將被拒絕。
10、招標人將于2009年1月11日上午9:00時舉行資格預審會議,并預計于2009年1月11下午5:00時前將資格預審結果通知各資格預審申請人。
11、凡資格預審合格被邀請參加投標的投標申請人,請按照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中通知時間、地點和方式向招標人購取招標文件及有關資料。
13、相關說明:
(1)本工程項目的投標保證金為 4萬元,在領取招標文件之前提交到代理公司指定帳戶;
(2)本工程的履約保證金為合同價格的10%,在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之前提交。
(3)本工程招標代理費用屆時由中標單位按有關收費文件支付。
14、有關本項目投標的其他事宜,請與招標代理機構聯系。
招 標 人:團風縣建設局
代 理 機 構:湖北正德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辦 公 地 址:團風縣得勝大道航運大樓一樓
聯 系 電 話:0713—6088218 8561819
聯 系 人:金其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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