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標目的
1.1 為了獲得工程勘察設計方案,招標人以公開招標方式,在給定任務書、統一收費標準、投標人滿足投標資格的前提下,通過評標委員會的評審推薦,確定最佳勘察設計方案及其勘察設計承包人。
1.2 項目概況
1.2.1 工程名稱:南村鎮污水管網首期工程。
1.2.2 工程位置:廣州市番禺區南村鎮區域。
1.2.3 工程范圍:管徑DN300- DN2000,全長約30km,污水中途提升泵站1座。
1.2.4 規劃用地文件: 。
1.2.5 項目批準文件:番發改(2006)77。
1.2.6 資金來源:財政撥款。
1.2.7 投資總額:本工程建安費用限額:人民幣 17000萬元(該投資未包括征地及拆遷費用),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投標人不得突破本投資限額)。
1.2.8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 50 年。
1.2.9 合同范圍包括:
1.2.9.1工程勘察:巖土地質鉆探、工程物探、工程測量(含水下測量、帶狀地形圖)、排污口測量(含水質、水量、標高、位置)測量等
1.2.9.2修編可行性研究報告、修建性詳細規劃。
1.2.9.3方案設計及評審、初步設計及評審、施工圖設計、深基坑開挖支護設計及評審。(評審工作由發包人負責組織專家進行,但所發生的一切評審費用均由設計人承擔。)
1.2.9.4工程概算書編制、工程預算書編制、施工招標技術文件編制、設備采購與安裝招標技術文件編制;編制竣工圖.
1.2.9.5負責編制報建圖及辦理所有報建手續(招標人協調,設計單位負責技術性工作及事務性工作);現場指導與監督(設計階段根據工程建設的需要及發包人的要求確定服務時間,施工階段必須常駐現場);在施工期間,協助發包人進行設備聯動調試。
1.2.9.6設計專業包括:建(構)筑物的建筑(含裝飾)、結構、給排水、強電、弱電、工藝、消防、防雷、綠化、自控及儀表、建筑智能化等專業。
1.2.9.7對該截污區域做污染源調查。
1.2.10 工程建議施工日期為 年 月,竣工日期為 年 月。
1.3 前期服務機構
1.3.1 機構名稱: 無 。
1.3.2 如果前期服務機構參加本次投標,應將本公告發布前完成的工作成果(含電子文件)提供給所有投標人參考,否則中標無效。
1.4 投標資格
1.4.1 國內申請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行業(排水)甲級工程設計資質證書,若中標人不具備工程勘察綜合類或專業類(工程測量和巖土工程)甲級工程勘察資質證書,應將勘察任務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企業,并負責分包合同的簽訂,同時承擔一切分包責任。
1.4.2 本項目不允許外國或香港、澳門、臺灣的設計單位投標。
1.4.3 本項目不允許設計聯合體投標。
1.4.4 申請人須已在廣州市建設委員會辦妥企業登記手續,以廣州市建設委員會網站“廣州勘察設計單位備案管理數據”內容為準。
1.4.5 申請人須由副職或以上領導擔任本項目總負責人。
1.4.6 申請人委派的項目負責人須具備 給排水專業高級工程師 資格且已在交易中心有效備案。
1.4.7 申請人委派的各專業負責人須具備注冊執業資格(按附表3要求),未實行注冊執業制度的專業,須具有本專業(含相近專業)高級技術職稱或者中級技術職稱從事本專業工作10年以上。
1.4.8 申請人一旦中標,其委派的項目負責人和各專業負責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更換。并在實際設計工作中真正發揮項目負責人的作用。
1.5 購買招標文件
1.5.1 自本公告發出日起第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必須由項目負責人親自到交易服務機構購買招標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時間:2009年 1 月 5 日(工作時間:上午9:00時~11:30時,下午2:00時~4:00時),逾期概不受理;地點: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廣州市番禺區市橋白沙路101號)。購買招標文件時應提交下列資料:
1.5.1.1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復印件一份;
1.5.1.2項目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1.5.1.3項目負責人及給排水、建筑、結構、電氣、環境、概預算專業負責人的職稱證或注冊執業證書(如需要時)復印件一份,并提供項目負責人有效的社保證明復印件一份;
1.5.1.4企業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報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一份;
1.5.1.5申請人提供的復印件材料,須帶原件核查。
1.5.1.6填妥并蓋章的《投標申請表》(見附錄1及附表1、2、3)一式三份。
1.5.1.7填妥并蓋章的《廣州建設工程投標報名申請表》一份,表格可從www.gzzb.gd.cn服務指南欄目下載。
1.5.1.8投標報名費人民幣 100 元,交納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務機構開具發票。
1.5.1.9購買招標文件每套人民幣 500 元,由收款機構開具發票。
1.5.2 如果招標代理機構認為申請人提交的資料不符合要求,應以書面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不符合要求的具體內容。據此,申請人可獲得延長2個工作日補充完善,重新提交資料。
1.5.3 申請人報名時,如遇到招標代理機構阻撓,可以向監督機構投訴。
1.6 資格預審
1.6.1 本工程資格預審委員會由招標人依法組建,人數為5人。
1.6.2 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時,取全部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為正式投標人。
1.6.3 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超過12名時,隨機抽取12名成為正式投標人。
1.6.4 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不足5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1.7 現場考察和投標截止時間
1.7.1 集合時間: 另行通知 。
1.7.2 集合地點: 另行通知 。
1.8.1工程設計費用實行政府指導價,按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年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02修訂本)》(計價格 [2002]10號)計算并下浮20%,工程設計費基價暫定為488.20萬元,下浮20%后設計費暫定為390.56萬元。工程設計費按結算價經番禺區財政局評審通過的初步設計概算的建安費為基準計算。
1.8.2 設計費浮動幅度為下浮20 %,在合同實施期間設計費按建設規模和設計工作量調整,但費率浮動幅度不變。
1.8.3 方案投標經濟補償,采用不補償方式。
1.8.4 工程勘察費用采用總價包干方式,報價應包括所有實物工作收費、技術工作收費、稅金等全部費用。工作內容包括巖土工程勘探、現場勘察(地下管線)、工程測量、排污口(水質、水量、排污口標高及位置)測量。
1.8.5期財政投資項目付款時間以財政部門批準為準。
1.9 工期
1.9.1 工程勘察階段:設計合同簽訂后, 30 個工作日內完成;
1.9.2 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修建性詳細規劃階段:設計合同簽訂后,在方案設計通過審批后 5 個工作日內完成;
1.9.3 方案階段:設計合同簽訂后 10 個工作日內完成方案修改;
1.9.4初步設計階段:方案評審確定后 30個 工作日內完成初步設計及概算;
1.9.5施工圖設計階段:初步設計評審批準后 30個 工作日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及預算,施工圖設計文件經審查發現問題后 10個 工作日內完成補充、修改,施工過程中每星期駐現場不少于1天。
1.9.6施工圖審查階段:根據招標人下發的施工圖審查會議紀要內容10日歷天內完成,并提交相應分段的施工圖及電子文件,圖紙內容要求符合有關部門報審要求。
1.9.7勘察工期:合同簽訂后,承包人收到發包人發出的進場通知起計 30 日內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1.9.8 招標人要求中標人按時完成相應工作。由于招標人的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由招標人負責。因中標人原因導致延誤工期,中標人向招標人支付的誤期損害賠償費每天為最終合同價格的0.5%;誤期損害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最終合同價格的30%。如果逾期超過30天,招標人可以終止與中標人的合同并追究中標人相關責任,中標人應賠償招標人的一切損失。
1.10 其他事項
1.10.1 投標時是否需要提交設計模型: 否 。
1.10.2 招標代理費用由招標人直接支付給招標代理機構,不占用勘察設計費。
1.10.3 招標項目的電子地形圖由招標人到廣州市建設大馬路10號廣州市城市規劃勘測設計研究院統一購買后分發給投標人。投標人可通過http://maps.google.com選擇satellite(衛星圖象)觀察本項目的周邊環境。
1.10.4 設計單位要本著用地省、成本低、工藝先進、環保效果好的原則設計。
1.10.5 設計單位負責所有相關報建手續,業主負責協助。
1.10.6 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本次投標報價應包括設計報建、設計送審、招標配合、測量、施工現場的配合等工作的勞務、管理、住宿、臨時辦公、材料、保險、利潤、稅金、政策性文件規定及合同包含內的所有風險、責任等各項應有費用,不論其在招標文件中是否有提及。勘察費用中應包括臨時占用土地、青苗、樹木賠償費、交通工具費用及影響勘察施工正常進行發生的有關費用。
1.10.7 各設計階段評審及征詢意見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包含在本次投標報價中。
1.10.8 中標設計單位必須按相關職能部門的報審要求提供設計成果。送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圖紙電子文件必須被規劃部門檢測合格,提供設計成果時一起提供檢測合格的電子文件及檢測的有關證明資料。
1.10.9 中標人在項目實施過程必須在番禺本地設立項目部,且項目負責人及有關主要設計人員須長駐本項目部。
1.10.10 項目的其他情況在設計任務書中詳細介紹。本公告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更詳細的信息以招標文件為準。
1.10.11 投標人必須響應招標文件中的全部招標要求,即使投標人成為中標人或與招標人簽定合同,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其責任,否則,招標人有權視其為廢標或終止合約。
1.11 招標人
1.11.1 名稱:廣州市番禺自來水有限責任公司
1.11.2 郵政編碼、地址: 511400、廣州市番禺區清河西路22號
1.11.3 聯絡人: 姚工
1.11.4 電話(手機)號碼: 020-22861138
1.11.5 傳真號碼:
1.11.6 電子郵箱:
1.12 招標代理機構
1.12.1 名稱:廣州穗科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1.12.2 郵政編碼、地址: 510507、天河區燕嶺路89號燕僑大廈13樓
1.12.3 聯絡人:羅 工
1.12.4 電話(手機)號碼: 020-37205877
1.12.5 傳真號碼: 020-37205877
1.13 監督機構
1.13.1名稱:廣州市番禺區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
1.13.2 郵政編碼、地址: 511400、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東環路江南新村二街二座
1.13.3 電話(手機)號碼: 020-84892221
1.13.4 傳真號碼: 020-84898880
1.14 交易服務機構
1.14.1名稱: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
1.14.2 郵政編碼、地址: 511400、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白沙路101號
1.14.3 電話(手機)號碼: 020-22871915、22871922
1.14.4 傳真號碼: 020-22871921
1.14.5 網址:http://www.gzzb.gd.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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