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深圳市葵涌片區污水處理廠主體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供稿單位:中國水工業網 | 瀏覽次數:次 | 發布時間:2008-10-29 | 更多 |
項目編號:44030020080492 項目名稱:葵涌片區污水處理廠工程 工程編號:44030020080492001 招標工程名稱:葵涌片區污水處理廠主體工程 工程地址:大鵬水頭社區 項目現場的具體位置和周邊環境:深圳市葵涌沙魚涌右側山坳。 招標代理機構:深圳市深水水務咨詢有限公司 經辦人:許日城 辦公電話:83072527 建設單位:深圳市水務工程建設管理中心 經辦人:寧忠義 辦公電話:83869317 計劃總投資:12558.0000萬元 本次發包工程估價:8000.0000萬元 本次招標內容:污水處理工程、葵涌片區污水處理廠主體工程。 計劃開竣工日期:2008年12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 發布招標公告時間:2008年10月24日14:00時至截標時間2008年11月13日10:00時 擬采用評標定標方法:綜合評估法 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質疑截止時間:2008年10月31日17:00時,答疑截止時間:2008年11月7日17:00時,招標文件(含設計圖紙)每套收取工本費:500.00元。 投標條件: 本工程采用政府預選承包商制度,投標申請人必須具備預選承包商類別及組別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Ⅰ組; 擬派項目經理(或建造師)最低資格等級:一級 投標申請人應當具有的同類工程經驗要求:投標人2003年1月1日以來必須具有承建規模不小于4萬m3/d的污水處理廠主體工程施工業績;,相關證明材料: 竣工驗收證明材料復印件(驗原件) 施工合同復印件(驗原件) 其他:非深圳本地業績提供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證明材料,包括工程名稱、設計規模、工程地點、合同范圍;工程所在地公證部門出具的投標人承擔該工程施工的公證文件,包括業主單位名稱、工程名稱地點、設計規模、合同編號 其他投標條件要求: 另: 1、投標申請人必須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 2、投標申請人建造師必須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3、今年以來,在招投標活動中有串通投標不良行為記錄或涉嫌串通投標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門調查的投標申請人不被接受; 4、受到我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紅色警示的施工企業(或監理企業)、項目經理(建造師)(或監理工程師)在暫停承接政府及國有企事業單位投資工程期間,不得參與本次招標工程的投標; 5、重要提示: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勞務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 [2007]45號)的有關規定,凡是應招標的政府及社會投資工程,且屬于預選承包商名錄中房屋建筑 工程施工總承包I和II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I和II組、地基與基礎工程工程專業承包I和II 組企業可承接的工程,應當實行建筑勞務分包制度,具體范圍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的地基基礎 與主體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中的地基基礎與結構部分;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中的全部 內容。 溫馨提示: 1、投標人辦理以下手續后方可投標,有關服務指南見“深圳建設工程交易服務網(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設信息網(www.szjs.gov.cn)”: (1)企業資質信息備案登記,并辦理企業信息卡及錄入投標員指紋信息;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又方均需在深圳市建設局備案注冊并辦理聯合體投標卡,主體單位投標員已錄入指紋信息; (2)辦理“深圳建設工程交易服務網”會員登記; (3)辦理擬派項目經理(或項目總監)信息備案登記。 2、資格后審有關要求如下: (1)不設投標報名、招標會和集中組織的投標預備會(答疑會)、現場踏勘等環節,潛在投標人無需報名即可參與投標; (2)由招標人組建的資格后審委員會,在開標后、評標前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 (3)招標文件(含設計圖紙)可在“深圳建設工程交易服務網”的“會員區”下載,工本費由招標人在截標后向投標人收取; (4)投標人對招標事宜的質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建設工程交易服務網”提出。答疑、補遺文件在會員區下載; 答疑方式:網上答疑。網上答疑使用指引見 http://www.szjsjy.com.cn/help/wsdy/wsdy.html 招標文件、圖紙等工程資料下載 http://www.szjsjy.com.cn/help/zlgl/zlgl.html (5)投標人在截標當日的截止時間前,攜下列材料到福田振華路8號設計大廈三樓11、12號窗口辦理投標手續: ①: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標員持企業信息卡(同時驗證該投標員指紋信息);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由聯合體主體單位投標員持聯合體投標卡(同時驗證該投標員指紋信息); ②:投標文件(含資格后審文件); ③:將本次招標工程項目經理(項目總監)的姓名告知窗口工作人員。 注意:外地企業還應根據招標文件要求,提供原件以備查驗。 3、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勞務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2007]45號)的有關規定,凡是應招標的政府及社會投資工程,且屬于預選承包商名錄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I和II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I和II組、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I和II組企業可承接的工程,應當實行建筑勞務分包制度,具體范圍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的地基基礎與主體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中的地基基礎與結構部分;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中的全部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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