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是國家“錢袋子”收支矛盾加劇,一邊騙取財政資金、資金“打水漂”“睡大覺”等老問題屢審屢犯。7月7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直面這一現象,提出要從深化體制機制改革上根治政府亂花錢“頑疾”,同時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推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再度釋放改革發力信號。
在通過改革完善制度提高公共資金績效的同時,如何撬動更多民營資本投入對促進經濟平穩健康增長至關重要。
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再度為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打氣”,強調其對推進結構性改革尤其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增加有效供給,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發展新經濟,促進穩增長、補短板、擴就業、惠民生,具有重要意義。
而針對當前這方面存在的政策銜接配套不足、社會資本參與度不高等問題,更是亮出四項舉措,強調要從體制機制改革層面為吸引社會資本掃除障礙:一要以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促投融資體制改革,在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等領域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對各類社會資本一視同仁。多推介含金量高的項目,減少和簡化不必要的審批。
二要積極推進供水、供氣、供熱等價格改革,根據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不同付費方式、運作模式,完善財稅優惠、用地招拍掛、融資支持、資本退出等配套政策,探索項目經營權、收益權資產證券化,建立合理回報機制。
三要強化合作雙方契約意識,規范履約行為,切實保護合法權益。提高政府履約能力。加強規范和監管,防范地方政府變相舉債行為,避免形成過度的政府支出責任。
四要加快完善法律法規,加快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領域立法進程,以更好的法治環境更大激發社會投資活力。
“國家再出政策鼓勵民營資本參與PPP項目,為企業發展帶來信心。”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裁黃俞說,8日由該公司聯合多家民營企業聯合中標的國家首批16個海綿城市試點項目之一的河北遷安海綿城市建設PPP項目正式簽約,成為該公司日后參與更多市政基礎設施PPP項目的良好開端。
不少專家表示,要真正把民營資本引進來,必須強化契約精神,規范履約行為,切實在制度上、在財產保護上讓民營企業真正放心。同時,政府要敢于放手,舍得將一些含金量高的項目放給民營企業,減少和簡化不必要的審批,如此才能讓社會資本愿意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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