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岳西縣污水處理費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岳政辦[2010]48號)精神,縣物價局于2010年10月12日依法組織召開了“三類用水同價及污水處理費標準”聽證會,并經縣政府第52次常務會議通過,遵照縣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指示精神,自2013年6月份抄見水量起征收城市污水處理費。城市污水處理費具體征收標準為:居民生活用水0.20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0.30元/立方米(自建污水處理設施,并驗收合格達標排放的0.20元/立方米)、特種用水0.40元/立方米。自備水源的按相應類別標準征收。城市污水處理費屬行政事業性收費,納入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專項用于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建設、運行和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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