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網長沙11月20日訊(記者 李慧芳)記者今日從湖南省水利廳水政水資源處獲悉,湖南省政府辦公廳已于近日印發了《湖南省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辦法的通知》(湘政辦發〔2013〕62號,下簡稱《考核辦法》),與之前出臺的《湖南省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方案》相配套,構成湖南省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三條紅線”的重要依據。
《考核辦法》明確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內容分為目標完成、制度建設和措施落實三個方面。主要考核用水總量、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4項指標。
據湖南省水利廳水政水資源處工作人員介紹,國家于2013年初下達給湖南省2015年、2020年、2030年的用水總量控制指標分別為340、350和360億立方米,重要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分別為85%、91%、95%,2015年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要比2010年下降35%,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要達到0.49以上,在此基礎上,《考核辦法》對上述考核指標分解到14個市州。
《考核辦法》明確了各市州人民政府是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責任主體,由省人民政府負責進行考核。省水利廳會同省發改委、經信委、監察廳、財政廳、國土資源廳、環保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等有關部門組成考核工作組,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考核辦法》還明確了考核評定采用評分法,考核結果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個等次,以及與考核結果相對應的具體獎懲辦法。考核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相對應,每5年為一個考核期,采用年度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結合的方式。考核結果將作為主管部門對各市州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考核辦法》的發布實施,是確保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主要目標和各項任務措施落到實處的關鍵舉措,對湖南實現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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