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政府近日召開全省縣(市)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工作推進會,根據省政協人資環委提出的《關于全省縣(市)污水處理廠建設運行情況的調研報告》,提出了10項措施,并將措施分解到相關政府部門,要求逐一抓好落實。
此前,江西省省長吳新雄對省政協的這份調研報告作出批示,要求分管副省長召集有關部門專門研究落實辦法和措施。
為推進“生態立省、綠色發展”戰略,保護鄱陽湖“一湖清水”,省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于今年9月至10月邀請部分委員、專家組成4個調研小組,分赴全省縣(市)對污水處理廠建設運行情況進行專題調研。調研組了解到,污水處理廠普遍存在“三低”、“三高”和“一重”現象,即處理負荷低、進水濃度低、出水穩定達標率低和設備故障率高、投資額高、運轉成本高以及地方財政負擔重。
對此,調研組建議:成立協調機構,提高運營管理能力和技術水平;加大資金支持和補貼力度,多途徑多方法降低污水處理費;加快配套管網建設,確保污水處理實際效果;嚴格監管,促進污水處理廠正常穩定運行;加強技術研究,妥善處理污泥并資源化利用。
此次會議要求,對未按照合同要求向設備供應商支付污水處理設備款項的縣(市),要暫緩縣(市)相關項目的審批,直至整改到位;盡快落實對各縣(市)每達標處理1噸污水獎勵0.1元的補償資金,對部分拖欠污水處理費較多的縣(市),省財政廳要啟動財政扣繳程序;省政府相關部門要在2011年1月31日前就污泥填埋問題提出具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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