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重點區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布了《泉州市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考核評分細則》,其中規定各縣(市、區)考核對象被省、市新聞媒體曝光一次,將被扣0.5分。
考核分為三個檔次,當年轄區未完成COD減排任務的,或發生重大(含)以上級別環境污染事故或者生態破壞事故的,不得評定為“優秀”。評分標準包括水環境質量、水污染物總量控制、重點整治任務完成情況等三大項多個小項,違規砍伐天然闊葉林、畜禽養殖污染等都將被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