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最近各地價格聽證會出現的一些不正常現象,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有關負責人11日表示,無論是消費者參加人向主持人投擲礦泉水瓶,還是舉起“反對漲價”的牌子,都說明聽證會沒有“貓膩”,民意表達渠道是暢通的、自由的。
在鄭州天然氣價格聽證會上,有參加人舉起“反對漲價”的牌子;哈爾濱水價聽證會上,也有參加人向主持人投擲礦泉水瓶。對于這些不正常的現象,這位負責人說:“現在是法制社會,這種表達意見的方式是不妥的,是不應當被提倡和炒作的。”
“不正常”現象中的正常現象
這位負責人指出,聽證會上出現的這些“不正常”現象,實際上是民主社會的正常現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國民主政治的進步。過去,我們曾經認為,社會主義社會不應該有不同意見,“全體同意”、“100%贊成”曾經是人們追求的目標。
他說,但實際上,社會主義社會也是有不同利益的社會群體的,價格上漲對不同群體的影響是不同的:經營者希望價格上漲,消費者希望價格下降;有的消費者希望價格適當提高以獲得更高質量的服務,有的消費者希望價格適當降低以維持正常生活需要;有的人更加看重價格形成機制的合理性,希望價格能夠反映資源稀缺程度和環境成本。
另外,他認為有的人更加看重定價成本的合理性,希望在定價成本中剔除經營者高工資、高福利的不合理因素;有的人贊成為促進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適當漲價,但不同意把漲價的收入給經營者;有的人認為政府應當對公用事業承擔更大的責任,不應當由消費者為成本提高“埋單”。這位負責人說,不同的意見、不同的利益訴求,都要通過聽證會這一平臺展示出來,自然不會是“一團和氣”。即使是同一群體、同一消費層次的人,意見也不可能完全一致。“舉辦價格聽證會,就是為了聽取各方面的不同意見,如果各方意見都一致,聽證會也就沒有什么意義了。聽證會上出現反對意見,實際上是正常的,問題是聽證會主持人對持有不同意見的參加人應當一視同仁,對各種意見都給予平等的表達機會;對參加人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是否采納都要給出相應的理由和依據。”這位負責人說。
不過,這位負責人建議公民在參加價格聽證會時,把重點放在對調價方案、調價依據提出實質性的修改意見,而不是采用“舉牌子”、“穿口號T恤衫”、“投擲礦泉水瓶”等不文明的形式上。
消費者是否在聽證會上“被代表”
近一段時期以來召開的水價聽證會上,多次傳出“洛陽只有一名聽證代表反對漲價”、“哈爾濱唯一一位反對漲價的聽證代表”、“北京大多數代表同意第二種調價方案”、“濟南水價聽證會低收入群體無一代表”、“福州聽證代表產生程序不合法”等消息。以至于有人認為老百姓都是不贊同漲價的,參加聽證會的絕大多數“聽證代表”卻贊同漲價,老百姓的意見是不是“被代表”了?
對此,發展改革委價格司有關負責人表示,上述質疑其實是誤解:聽證會不是投票決定調價的“決策會”。政府定價的程序一般有價格(成本)調查、聽取社會意見、成本監審、專家論證、定價聽證、集體審議、作出定價決定、公告等。
他說,聽證僅僅是其中一個程序,主要功能是征求消費者、經營者和有關方面的意見,對制定價格的必要性、可行性進行論證,不作出是否調價、調價多少的決定。定價機關要同等尊重多數意見和少數意見,根據其意見是否合理可行決定是否采納,而不是以人數多寡作為是否調價的決策依據。
他認為,那些參加聽證會的消費者并不是“代表”。聽證會參加人與人大代表不同,不是由不同的利益群體選舉出來,代表不同的利益群體參加投票的。2008年修訂的《政府定價聽證辦法》已明確將“聽證會代表”修改為“聽證會參加人”。這也是對前些年社會上反映“聽證會代表”不具備代表性做出的回應。
參加者應努力表達自己的意見
據這位負責人介紹,消費者參加聽證會,產生程序有兩種:一是消費者自愿報名、隨機選取,二是由價格主管部門委托消費者組織或者其他群眾組織推薦產生。最近,哈爾濱召開的水價聽證會,消費者參加人是由消協推薦的;福州召開的水價聽證會,消費者參加人是自愿報名、隨機選取的。
在實際操作中,價格主管部門為了盡可能減少“自由裁量權”,避免給人造成“操縱聽證會”的誤解,往往采取委托消費者組織推薦的方式。
這位負責人說,消費者參加人不是消費者投票選舉出的“代表”,但他本身應當從消費者的角度,反映消費者對定價方案的意見。他建議,今后有關部門應認真嚴格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努力確保消費者參加人的真實性。同時,為了更好地表達自己的意見,避免出現所謂的“被代表”,對調價方案有意見的公民要積極地參與聽證會。為此,他認為如果所在的城市召開聽證會,有意見的消費者要積極報名參加,別再出現一個大城市只有二十幾個人報名參加聽證會的情況。如果未能選中做參加人,要積極申請旁聽。此外,這位負責人還建議相關部門應“積極查閱參加人的資料,防止其身份造假”,對調價方案有意見的消費者在可能情況下積極發表意見和建議,可以直接向價格主管部門反映意見,可以向聽證會參加人反映,也可以通過互聯網、報紙發表自己的意見。
按照《價格法》和《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的規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除了召開聽證會聽取有關方面意見外,還通過其他方式征求社會意見。
他表示,聽證制度有需要繼續完善的地方: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在召開聽證會的同時,應該在網上同步征求意見,以便最大限度聽到不同的聲音,不同的利益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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