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反映我國“十一五”前半程總量減排等執行情況的中期評估報告,有望在近期上報國務院,并向社會公布。
據國家環境保護部公布的時間表,各地在4月底前完成“十一五”環保規劃中期自評估工作,6月底前完成總體評估報告并報送國務院。
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周勁松博士透露,“1月至4月,各省根據2008年環境統計數據進行中期自評估,形成各省評估報告初稿;5月至6月,形成國家級中期評估報告,上報國務院,向社會公布。”
據介紹,這次中期評估“以各省自評估為主,不涉及到排名問題,重在發現問題;不涉及到打分問題。”評估將重點關注各地在水、大氣、固體廢物、生態保護、農村環境、近岸海域、核與輻射等方面的環保執行情況,以及“十一五”期間在環保能力建設、保障措施等方面的進展情況。
中期評估能對地方和國家正在開展的“十二五規劃”前期編制起到支撐作用。在中期評估之后,2010年將進行期末考核。評估和考核結果都將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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