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近日向位于長江沿岸的南京、無錫、常州、蘇州、南通、揚州、鎮江、泰州等市發出了《江蘇省長江環保執法行動工作方案》,確定從2月起到3月初,在長江江蘇段全面開展環保執法行動。
據悉,此次行動將通過對全省沿江排污口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的全面檢查,摸清長江干流及主要入江河道接納主要污染物的總量,進一步規范直接排入長江干流及其主要入江河道的排污口設置,嚴肅查處私設排污口、超標排污等違法行為。
這次環保執法行動包括6項重點內容:檢查直接排入或相當于直接排入長江干流的工業企業污水排放口、污水處理廠排放口及市政排污口;對長江干流省界斷面和29條主要入江河流45個考核斷面水質組織一次同步監測;檢查統計各排污口污水排放量以及化學需氧量、氨氮、石油類、揮發酚和汞、鉛等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濃度和總量;對排污口進行拍照、定位,檢查規范化標識設立情況;統計排入上述排污口的工業企業名稱和數量;對私設排污口、超標排污等違法企業依法查處。
根據要求,沿江各市要將這次長江環保執法行動作為今年初推進地方環保基礎工作、集中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一項重要舉措。對導致區域性環境污染的突出問題,省環保廳將采取區域限批、掛牌督辦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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