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剛剛過去的這個周末,江蘇鹽城至少20萬居民的生活用水一度中斷。由于取水口上游一家化工廠偷排污水,鹽城兩家自來水廠因污染關閉,造成大范圍停水。目前,偷排污水的化工廠已被責令關閉、其法人代表已被采取強制措施,來自環保部應急辦、國家防總、水利部等單位的專家正在對責任原因進行分析排查。
這起水污染事件起因或許并不復雜,也或許并不具有新聞 “爆炸性”,近年來不只鹽城曾發生多起水污染事故,全國7大水系總體中度污染。但是,數十萬市民的自來水一夜之間就有了“強烈的農藥味”,生活秩序驟然改變,依然讓人感到沉重。
值得追問的是,在經濟寒冬反復強調民生的語境中,民生在“經濟”面前何以如此不堪一擊?答案或許老生常談:地方政府對GDP的極度渴望和監管的“雷聲大雨點小”。偷排污水的這家化工企業有著雙重身份:一方面其是“鹽城市十大標兵企業”;一方面因偷排化工污水,當地居民長期以來反映強烈,多次舉報未果。這樣一幅企業素描,幾乎給出了這次水污染事件的所有答案。
具有思考價值的是,鹽城水污染事件或許能夠給我們在刺激經濟、提振內需、支持中小企業發展過程,一個觀念性的警示。在此番經濟振興中,中央政府堅持倡議企業不停產、不裁員,并且中央和各地方政府也相繼出臺了一系列保護措施,一方面旨在盡力幫助企業渡過難關,更重要的一方面在于維護民生?梢哉f,促進經濟發展的最終落腳點是改善民生,拋開這個落腳點經濟就會“畸形”。但是不停產、不裁員并不代表著不規范、不約束,如果地方政府僅僅保護企業不停產、不裁員,唯“經濟復蘇”馬首是瞻,民生問題或許就要在一夜之間爆發。
維護和改善民生,最終要靠制度。具體來講,既要支持企業不停產、不裁員,又不能放松對企業的規范和約束。惟此才能讓企業或者說“經濟”與民生雙贏。既然如此,環保部有“對造成重大或特大水污染事故的”嚴懲和重罰規定,鹽城市也在去年底出臺了“清水走廊”行動方案,明確了行政區域內水環境質量負責人和責任,我們對鹽城水污染事件的后續處理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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