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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態區"是指具有生態系統相似性的陸地或水域[ 1] , 它為生態系統的研究、評價、修復和管理提供了一個合適的空間單元, 自其提出后逐漸被廣泛接受, 世界各國學者相繼提出了針對不同對象及目的的各種生態區[ 2] ; 如USEPA 針對水生態系統的區域特征提出 水生態區, 認為 水生態區 是具有相對同質的淡水生態系統或生物體及其與環境相互關系的土地單元, 并于1987 年提出了美國水生態分區方案[ 3] , 自此以后, 水生態區得到許多國家的關注。
水生態區作為一個相對較新的水環境管理框架越來越多地被應用到實踐管理工作中來, 但其分區方法尚未完全成熟, 其管理效力尚需加以評價、檢驗。目前我國 十一五水專項正在開展水生態分區研究, 旨在為水環境管理提供有效的水生態區地圖作為管理框架。相關的研究工作今后將在我國大范圍開展, 以完善我國水生態分區方法, 并對水生態區進行評價, 為水環境管理工作提供足夠的科學依據與技術支撐。國外對水生態區評價已經做了一定的研究, 并取得了相當的成果; 而我國水生態分區研究剛剛起步, 水生態區評價研究更是空白, 故借鑒國外的先進技術方法是很有必要的。筆者在借鑒國外水生態區評價的相關研究成果的基礎上, 提出了對我國水生態分區及水生態區評價研究的若干啟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