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輻射環境監督執法人員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 級別:部委規章 面向領域:水政監察 有效性:現行 狀態:制定 發文單位: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文號:環辦[2003]90號 發布日期:2003-9-30 實施日期:2003-9-30 為貫徹《關于加強全國輻射環境保護工作的若干意見》(環發[2002]99號)的精神,規范輻射環境監督站執法隊伍建設,進一步促進輻射環境執法工作,經研究,各級環境保護部門中從事輻射環境監督執法的人員,一律納入環境監察工作統一管理,并執行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環境監理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環發[1999]141號)和《環境監理工作暫行辦法》,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發布部門: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發布日期:2003年09月30日 實施日期:2003年09月30日 (中央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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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政策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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