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級別:部委規章
面向領域:水利財務物資
有效性:現行
狀態:制定
發文單位: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 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
文號:[98]國管辦字第206號
發布日期:1998-9-3
實施日期:1998-9-3
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今年我國遭受了歷史上罕見的特大洪水災害,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損失巨大,災區抗洪救災和恢復生產、重建家園的任務非常艱巨,需要大量的財力和物力支援,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也有一些問題亟待解決。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中共中央關于長江抗洪搶險工作的決定》(中發電 [1998]3號),堅決落實江澤民同志在湖北視察抗洪搶險工作時的重要講話,帶頭發揚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努力增收節支,制止鋪張浪費,節約財力、物力,支援災區抗洪救災和恢復生產、重建家園,為確保今年國民經濟增長8%目標的實現做出貢獻。現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增收節支制止浪費支援抗洪救災工作的通知》精神,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部門要繼續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行為的若干規定》(中發〔1997〕13號),認真執行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行為的若干規定)的實施辦法》,嚴格按照各項標準辦事,堅決反對鋪張浪費。
二、量入為出,加強預算管理。今年下半年不再追加行政事業經費預算。各部門的各項開支不得突破核定的預算,沒有預算的項目不安排支出。要按照有關規定,切實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預算外收入必須按有關規定上繳財政專戶。財政部核撥的預算外資金和各部門的其他收入必須納入單位預算統一管理。
三、厲行節約,挖潛節支。各部門要精打細算,調整支出安排計劃,在保證個人經費和抗洪救災等重點支出的前提下,大力壓縮辦公費、會議費、差旅費、郵電費、交通費等項開支,暫停購置、更新各種辦公家具和現代化辦公設備;新組建部門確需購置的,也要以保證辦公基本需要為準,不得追求高檔、豪華。各部門要組織專人收取墊支的取暖費,努力提高回收率。合署辦公的部門,要合理分攤有關費用。要進一步挖掘節支潛力,從節約一滴水、一度電做起,堅決杜絕各種浪費現象。
四、嚴格機關及其后勤單位車輛管理。年內各部門用車不再更新。領導干部變動工作崗位原則上繼續使用原有車輛或在部門現有車輛中調劑解決。新組建單位和班車到更新期限的部門不得再行購置班車,可以部門為單位統一租用班車,但不可租用高檔豪華車輛。機關后勤企事業單位年內不得購置小汽車。
五、堅決精簡各種會議,壓縮會議費用開支。各部門要減少會議數量,可開可不開的會議,特別是無實質內容的會議堅決不開;確需召開的會議,要壓縮時間,控制規模,減少與會人數,并盡可能在本部門的賓館、招待所或中央、國家機關其他部門的賓館、招待所召開;沒有保密要求的會議,提倡采用電視、電話會議等形式召開。要嚴格會議費支出管理,不能借開會之機,將一些與會議無關的支出列入會議費開支。
六、嚴格控制用公款安裝住宅電話和購買無線移動電話。各部門要認真執行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和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印發的《中央國家機關住宅公務電話管理暫行辦法》、《中央國家機關無線移動電話管理暫行辦法》,不得違反規定用公款安裝住宅電話和購買無線移動電話。目前無線移動電話數量尚未達到規定控制總量的部門年內也不許購置。無線移動電話的費用支出不得超過規定限額。
七、嚴格控制新建各類樓堂館所和裝修辦公用房。各部門從1997年起3年內不準新建、購買或改建、擴建辦公樓,也不準以建業務樓的名義新建辦公樓。現有辦公用房從1997年起,除正常維修和抗震加固外,3年內不準進行裝修。進行正常維修和抗震加固,不得提高原裝修標準、擴大維修范圍和任意增添設備,不得將修繕經費和抗震加固經費挪作他用。
八、嚴禁用公款進行高消費。各部門要堅決遵守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廉政建設的規定,接待工作要從儉,嚴格執行接待標準和工作餐標準,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利用學習、培訓之機互相宴請,禁止以出差為由用公款旅游,禁止參與用公款支付的各種高消費娛樂活動。
各部門要結合本部門實際,制定增收節支的具體措施,并加強監督檢查,保證《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增收節支制止浪費支援抗洪救災工作的通知》的貫徹落實。
一九九八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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