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級別:部委規章
面向領域:水利綜合規定
有效性:現行
狀態:制定
發文單位:水利部
文號:水建管〔2008〕328號
發布日期:2008-8-18
實施日期:2008-8-18
水利部關于進一步加快水管體制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
(水建管〔2008〕328號)
各流域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水利(水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
按照國務院《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意見》(國辦發〔2002〕45號)精神和水利部《關于確保2008年底全面完成水管體制改革任務的通知》(水建管〔2008〕89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今年年底要全面完成水管體制改革任務。從近日統計的上半年進展情況看,全國水管體制改革雖已取得明顯成效,但總體進展仍不平衡,面臨的困難和問題依然突出。目前,距離完成改革任務的最后期限不到半年,時間已經非常緊迫,任務還十分艱巨。為此,各地要充分認識水管體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必要性,進一步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強化措施,加快步伐,確保水管體制改革任務如期完成。
一、全國水管體制改革總體進展情況
據統計,截至2008年6月底:全國有改革任務的水管單位中,98%的單位已完成"兩定"測算,85%的單位已完成分類定性。全國共落實公益性人員基本支出56.8億元,占應落實經費的70%;落實公益性工程維修養護經費36.1億元,占應落實經費的47%。有4600多個水管單位實行了管養分離(包括內部分離),占水管單位總數的40%。共安置分流人員4.5萬人,占應分流人數的55%。共落實25萬名水管職工的社會保障,占應參保人數的78%。全國水管單位的內部運行機制改革和水價改革也正積極推進。同時,改革驗收工作已全面開展。水利部直屬工程于2006年底完成改革任務并通過驗收后,目前正陸續組織部級抽驗。除個別省外,大部分省的直屬工程已完成改革任務并通過驗收。全國已有部分省和一大批市、縣完成了改革任務并通過驗收,其中,云南、江西、江蘇、吉林4個省和廈門、深圳、青島3個計劃單列市基本完成改革任務并通過驗收;天津、浙江、廣西、海南、福建、陜西、寧波等省(區、市)、計劃單列市也正在組織開展驗收;黑龍江、遼寧、河北、廣東、貴州、青海等省改革步伐明顯加快。(詳見附件)
二、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全國水管體制改革總體進展很不平衡,個別地區整體滯后,嚴重影響了改革工作的全面推進。同時,由于改革本身的艱巨性和復雜性,要在2008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務,還面臨著不少困難和問題,任務十分艱巨。
一是改革基礎性工作尚未全面完成。內蒙古、黑龍江、重慶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至今尚未全部完成水管單位"兩定"測算。全國仍有15%的水管單位尚未完成分類定性,其中,河南、寧夏、新疆的完成率均不到10%;大連市2007年才出臺改革實施方案,改革工作起步過晚,分類定性完成率僅為30%。基礎性工作的嚴重滯后,大大影響了改革后續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是"兩費"落實仍是制約改革進展的瓶頸。截至目前,內蒙古、河南、西藏、甘肅、新疆、大連、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7個省(自治區)、計劃單列市和單位的公益性管理人員基本支出落實率低于50%。河北、山西、內蒙古、河南、湖北、湖南、四川、西藏、甘肅、寧夏、新疆、大連、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13個省(自治區)、計劃單列市和單位的公益性工程維修養護經費落實率低于30%。其中,河南、西藏、新疆3個地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兩費"落實率不到10%,遠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工作明顯滯后。"兩費"落實的不到位,嚴重妨礙了水利工程的良性運行,成為制約管養分離、人員分流等改革工作的瓶頸。
三是省直工程改革任務仍未全部完成。按照我部要求,2008年6月底前,省直工程要全部完成改革任務并通過驗收。目前,仍有個別地區省直工程改革任務尚未完成,其中,山西、河南2個省的直屬工程水管體制改革仍未有實質性進展。
四是大部分地區仍存在管養分離、人員分流難推動,社保水平低,欠繳社會保險金額大,內部制度改革和水價改革不深入,以及拖欠職工工資等問題,亟待進一步解決。
三、進一步加快改革工作的要求
針對上述問題,為加快改革進度,確保年底完成改革任務,現就進一步做好水管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要求如下:
(一)進一步明確水管體制改革的具體目標任務
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進一步明確改革的具體目標任務,倒排時間,按期完成。目前,"兩定"測算、分類定性工作尚未完成的個別地區,必須在本通知印發之日起2個月內完成。省直工程和市、縣重點工程改革任務尚未完成的地區,應在本通知印發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并驗收。各地要采取措施,著力落實"兩費",尤其是"兩費"到位率較低的地區,更應加大落實力度。2008年底前,各地區、各單位"兩費"要落實到位,個別"兩費"暫時不能足額到位的水管單位,要有政府及相關部門在2年內分步到位的承諾文件和實施計劃。各地要加快推進管養分離、人員分流安置、內部改革、社保落實、水價改革等各項工作,確保2008年底全面完成水管體制改革任務。
(二)落實責任,強化措施
一是切實落實責任制。各地要建立健全水管體制改革責任制,層層落實各級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水管單位的責任,明確改革工作的具體責任人。要把改革的推進情況納入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年度績效考核內容。要落實改革責任追究制度,凡是改革進展不理想,工作不到位的地區和單位,均要嚴肅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二是著力落實"兩費"。首先,將公益性管理人員基本支出和工程維修養護經費納入公共財政預算,千方百計保證公益性管理人員的基本支出,及時足額發放水管單位職工工資。其次,要調整水利建設基金和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使用結構,確保水利建設基金用于工程維修養護的比例不低于30%。同時,不斷深化水價改革,增強水管單位自身"造血"能力。有條件的地方應積極爭取省級財政支持,建立專項轉移支付,以解決財政困難市、縣的"兩費"落實難問題。
三是強化獎懲措施。進一步落實將水利項目審批、資金安排、水利評先獎勵、年度考核等與水管體制改革相掛鉤的獎懲措施,促進改革工作。凡是改革任務未完成、"兩費"落實不到位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部明年起將暫停辦理其新建水利項目的相關審批和部分投資計劃的資金安排。
四是加強督導檢查。對照改革進度計劃,加強對所轄市、縣和水管單位改革工作的督導檢查,并及時通報。水利部將于近期結合專項效能監察,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水管體制改革檢查督導,督促各地落實水管體制改革各項工作。
(三)及時開展改革驗收和總結評估工作
各地要認真制定水管體制改革驗收辦法或指導意見,嚴格驗收程序和標準,及時對完成改革任務的水管單位進行驗收。對驗收中發現的問題,要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整改工作,鞏固改革成果。改革任務已經完成的地區,應適時開展"回頭看"工作,注意做好水管體制改革的總結和評估。
(四)進一步做好信息報送工作
為及時掌握各地水管體制改革進展情況,從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請各地在每月開始的第一周內,將上月改革進展情況報送我部,我部將及時在水利部網站予以通報。同時,各地要將改革的經驗、做法及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及時報告我部。我部將通過水管體制改革簡報、網站、報刊等,對各地好的做法和經驗進行宣傳。
聯系人:水利部建設與管理司 肖向紅 黃瓊瑜
電 話:010-63202806
email:xiaoxh@mwr.gov.cn
附件:2008年上半年全國水管體制改革進展情況統計表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
2008年上半年全國水管體制改革進展情況統計表
信息來源:148在線 http://www.148online.com.cn/
原始網址:http://www.148online.com.cn/law/showlaw.asp?id=210513598676914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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