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污染轉移防治的法律原則和制度探究_從城鄉污染轉移的成因入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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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關鍵詞】 | 城鄉污染轉移 環保基礎   |
【摘要】 | 同傳統的污染不同,城鄉污染轉移并不直接涉及污染物的排放,而是涉及污染后果的人為轉移和處置。城鄉污染轉移并沒有在實質上減少污染物的產生,只是轉移了污染的損害對象, 并且由于農村環保基礎薄弱,同樣的污染轉移到農村反而無法控制 |
【部分正文預覽】 | 城鄉污染轉移是指將城市產生的污染物人為轉移到農村處置或者將位于城市的污染企業遷至農村安置進而給農村環境造成污染的一種環境問題,它是伴隨著我國城市環境治理的不斷加強而出現的一種新型污染問題, 是污染者為了降低污染治理成本或逃避污染治理責任而將污染由環保要求高的城市轉向環保要求低的農村的一種污染轉移行為。同傳統的污染不同, 城鄉污染轉移并不直接涉及污染物的排放, 而是涉及污染后果的人為轉移和處置。城鄉污染轉移并沒有在實質上減少污染物的產生,只是轉移了污染的損害對象, 并且由于農村環保基礎薄弱, 同樣的污染轉移到農村反而無法得到有效控制并進而給農村環境帶來更嚴重的破壞, 最終威脅到城市環境安全。由此可見, 不管是為了保護農村環境,還是為了保護城市自身環境的安全,都必須要對城鄉污染轉移進行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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