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品在現代社會隨處可見,但人們對身邊存在的化學品及其影響卻知之甚少。目前,美國化學會建立的化學物質數據庫已登記了6 800 萬種有機物和無機物,并且目前每天還有近15 000 種新化學物質補充到該數據庫中[1]。美國早在1976 年就頒布了《有毒物質控制法》( Toxic Substances ControlAct,TSCA) ,美國國家環境保護局( US EPA) 負責執行該法律,從聯邦整體角度對有毒化學品實施控制[2]。20 世紀80 年代初,聯邦逐步建立了包括《美國綜合環境應對、賠償和責任法案》和《美國應急計劃和社會知情權法案》在內的涉及化學品管理的法規體系,并采取了一系列控制措施。
在配合聯邦開展化學品環境管理工作的同時,美國各州也根據本州發展特點,針對有毒化學品制訂州內的法律,并由州環境保護部門實施。州級化學品管理法規往往比聯邦的更為嚴格、具體,管理理念先進,分類詳細,執行手段多樣,后續監督有力,引領美國化學品環境管理的走向和趨勢[3]。筆者重點介紹美國州級化學品環境管理法規的具體手段和實例,簡述州政府在化學品環境管理法規的最新進展,通過對美國州級化學品管理法規的分析,提出我國加強化學品管理的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