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用水水質標準的提高及其對處理工藝的新要求 |
文件大小:20 KB格式:rar發布時間:2009-07-01瀏覽次數:次
【文獻出處】 | 轉載 |
【摘要】 | 根據安全飲用水法(Safe Drinking Water Act),由USEPA制定國家飲用水第一類污染物標準(強制性)共92項, 其中 濁度 1項; 無機物 19項;微生物 8項; 有機物 60項;放射性 4項,國家飲用水第二類污染物標準(非強制性)共15項,包括色度、氯化物、鐵、錳、總溶解固體等。要求 |
【部分正文預覽】 | 根據安全飲用水法(Safe Drinking Water Act),由USEPA制定國家飲用水第一類污染物標準(強制性)共92項, 其中 濁度 1項; 無機物 19項;微生物 8項; 有機物 60項;放射性 4項,國家飲用水第二類污染物標準(非強制性)共15項,包括色度、氯化物、鐵、錳、總溶解固體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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