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完善水污染侵權民事責任方式 |
文件大小:13 KB格式:rar發布時間:2008-07-01瀏覽次數:次
【文獻出處】 | 轉載 |
【摘要】 | 關于民事責任的本質有不同的認識,如有人認為責任蓋處于違反義務而受制裁之地位。鄭玉波先生認為民事責任“乃某人對于他人之權利或利益,不法地加以侵害,而應受民事上之制裁是也。”眾說雖有差異,但其核心是一致的,即民事責任是法律對某種行為的否定性評價。這種否定 |
【部分正文預覽】 | 關于民事責任的本質有不同的認識,如有人認為責任蓋處于違反義務而受制裁之地位。鄭玉波先生認為民事責任“乃某人對于他人之權利或利益,不法地加以侵害,而應受民事上之制裁是也。”眾說雖有差異,但其核心是一致的,即民事責任是法律對某種行為的否定性評價。這種否定 |
|
|||||||||||||||
|
|||||||||||||||
|
|||||||||||||||
|
|||||||||||||||
【打印本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