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針對目前國內消防水池的大量無序設置提出看法, 通過總結、分析和歸納, 認為城市的消防給水應有一個科學、合理的規劃建設。城市的規劃、供水、消防等主管部門應密切合作, 共同解決好消防用水的問題, 應充分利用市政管網、消防車自帶水、區域消防水池、天然水源等作為消防水源, 打造節約型社會。同時, 建議現行消防規范的有關條文進行適當修改, 在一定條件下可允許不設、少設消防水池或減小其容量。當市政給水管道能滿足生產、生活及消防用水量時, 室內消防水泵應直接從市政給水管道吸水, 從而省去消防水池。 |
【部分正文預覽】 | 現行有關防火規范規定,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設消防水池[1- 2]:
① 當生產、生活用水量達到最大時, 市政給水管道、進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滿足室內外消防用水量;
② 市政給水管道為枝狀或只有一條進水管(多層及高層) , 且室內外消防用水量之和超過 25 L/s
(多層)。
根據以上規定, 一棟體積大于 3 000 m3的多層建筑, 室外消火栓用水量至少為 20 L/s, 若設有室內消火栓系統, 其用水量一般均在 10 L/s 以上。這樣室內外消防用水量之和肯定超過 25 L/s, 加上城市管網一般不能滿足規范要求。可以說, 設有室內消火栓系統的每棟樓房, 不管是多層還是高層,幾乎都需建造消防水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