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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編號:閩華廣[2012]招第14-2號
招標代理:福建華廣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業主單位:連江可門港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報名截止:2012-06-20
所屬地區:福建
所屬行業:商業咨詢服務 水利橋梁建筑
招標公告正文:
招標公告(重新招標)
閩華廣[2012]招第14-2號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連江縣可門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初步設計已由連江縣發展和改革局以連發改基建[2012]51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連江可門港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撥款,招標人為連江可門港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華廣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初步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
2.1.項目名稱:連江縣可門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初步設計;
2.2.建設地點:連江縣可門經濟區;
2.3.工程建設內容及規模:可門經濟區污水處理廠近期一階段2萬m3/d,其中輔助配套設施按4萬m3/d進行設計,并預留近期二階段2萬m3/d;
2.4.工程投資:總投資約6933萬元,建設投資約6000萬元;
2.5.招標類型:初步設計招標;
2.6.設計成果質量:設計成果文件必須符合現行的國家、行業及地方相關規范、標準的規定,并通過相關部門的審批;
2.7.設計費:30.7947萬元
設計周期要求:
初步設計階段
勘察設計合同簽訂后12個日歷天應向招標人提交初步設計及工程概算文件;
3.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投標人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企業營業執照經上一年檢年度年檢合格;
3.2.投標人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同時具備合格有效的市政行業設計(排水工程)甲級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投標人業績要求:投標人應具備1項類似項目業績。類似項目業績是指:自2007年1月以來(以合同簽訂的日期為準)投標人完成污水處理量在2萬m3/d及以上設計項目。
3.4.投標人不屬于《關于建立福建省建設市場法人和自然人違法違規檔案制度試行辦法》中從業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5.投標人不屬于《福州市建筑市場主體不良行為認定及處理辦法(試行)》中從業限制的當事人;
3.6.投標人其主要設計人員要求、以及資格審查的其他條件要求的具體內容見招標文件;
3.7.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資格后審。
4.獲取招標文件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2年6月14日至2012年6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3時00分至5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到連江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連江縣建設局二樓)福建華廣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代表處購買招標文件;第一次招標以購買招文件的投標人可憑原購買憑證到上述地點換取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及相關資料每份售價300元,售后不退。
5.評標辦法
5.1.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隨機抽取法。
6.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2012年7月9日投標截止時間前;
6.2.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從投標人所在地銀行的投標人企業基本存款賬戶以電匯或銀行轉賬的形式匯到招標人指定的投標保證金賬戶;
6.3.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6000元人民幣。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2012年7月9日9時30分,提交地點為連江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連江縣建設局二樓)福建華廣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代表處;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投標人擬派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應當攜帶身份證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授權委托書)原件,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應當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和職稱證(原件)及購買招標文件的憑證(原件)到場核驗登記。逾期送達的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將被拒絕。
7.2.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9.聯系方式
招標人:連江可門港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聯系人:林根
地址:連江縣坑園鎮溪尾路58號
電話:0591-26464833
傳真:0591-26464828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華廣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臺江區廣達支路5號金航大廈2層,郵編:350005
電話:0591-83768022,
傳真:0591-83768013
聯系人:王工
投標保證金銀行帳號:
帳戶名稱:連江縣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開戶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連江縣支行
帳號:100495200980010001
(應在匯款憑證上注明“連江縣可門經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初步設計投標保證金”)
交易中心名稱:連江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連江縣建設局二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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